一名32岁的海湾国家公民因拍摄警察巡逻,并通过 "Snapchat "向其女友发送视频片段而被迪拜刑事法院罚款5万迪拉姆。
上诉法院在驳回上诉和对其定罪的保证后,维持了该裁决。案件文件指出,被告由他的两个朋友陪同,在迪拜朱美拉棕榈岛地区的一辆汽车上,当警察巡逻时,发现这个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打电话。警察拦住了他,警告他不要有这种鲁莽的行为,并对他进行了处罚。
这时,坐在汽车的后座上的被告用手机自拍,背景是警察的巡逻车,他使用了一个淫秽的词。警察注意到被告在录音,询问视频内容,但被告拒绝分享。在他也拒绝交出手机后,他被带到了警察局。上诉法院在审查此案后,根据被告的供词以及法医报告中提到的内容,确认其对案件文件的结论无异议,因此维持了原判。